县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文件(9)
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5日在新兴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新兴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王妮娟
2020年检察工作情况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二)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守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构建“党建+”模式,开展“微承诺”、打造“先进党员榜”等活动。通过新媒体平台加强学习,推动党员将学习融入办案中。
(三)强化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治“四风”,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和“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规范检察人员司法行为,提高干警廉洁从检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四)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加大远程视频、网络培训等线上学习,同时,开展岗位练兵、新检论坛等活动,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
(五)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完善“捕诉合一”办案模式,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有效降低“案-件比”。
(六)推进“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着力打造“一院两品”,推进“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活动。
二、树牢大局意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投身抗疫一线,深入高速路口、社区街道参与联防联控,筑牢了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对涉疫案件逮捕6件7人,起诉10件11人,立案监督1件,其中,对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售卖防疫用品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批捕4件4人,起诉5件5人;就防疫存在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得到采纳落实。拍摄纪实片《检“疫”一线党旗红》。
(二)护航经济平稳发展。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95件157人,起诉103件218人。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对民企工作人员犯罪批捕2件3人,不捕1人,起诉3件3人,不诉5件6人;对侵犯民企的犯罪批捕4件5人,起诉7件13人。举行“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三)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批捕10件15人,起诉25件34人。成功办理的谭×勇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黎×长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及温×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取得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对涉黑犯罪批捕2件2人,起诉2件33人;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犯16人,纠正漏罪31人。对梁×园等47人涉黑一案依法提起公诉,打出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和声威。摄制以办理“3·01”涉黑案为主题的微视频《检徽下的担当》,得到省检察院、市检察院采用。
(二)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205件316人,批捕185件28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6件397人,起诉232件377人;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强奸、涉毒、诈骗、非法拘禁、涉枪支爆炸品等犯罪批捕108件146人,起诉96件13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25件332人,适用率84.69%,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庭审平均用时缩短至约15分钟,实现“快诉快审”。有效降低“案-件比”,提高办案质效,全年“案-件比”为1.0595,位列全省第二。
(三)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批捕8件11人,起诉9件14人;对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批捕2件2人,起诉1件1人。二是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加大对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力度;与县妇联联合制定了《共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三是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次;积极进行线上普法教育,开展“同舟共济 检护明天”的云课堂。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咨询174批224人次,其中,在2月的疫情高发期间,接听来电55次,处理网上信访4件。全年依法办理控告申诉信访件22件,开展司法救助15人,发放救助金15万元,其中救助未成年人5人,救助贫困户2人。开展宣传检察机关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宣传周活动。
(五)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一是对涉毒犯罪批捕26件40人,起诉20件30人;摄制宣传片《拒毒禁毒 有你有我》。二是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捕1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不诉14人,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罪或未成年人犯罪,在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前提下,依法建议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45人。三是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对监外执行存在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四是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份,采纳率100%。
四、深耕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1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件4人,纠正漏捕22人,纠正漏犯17人,纠正漏罪36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6人,向法院提起抗诉1件1人。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5件,均被立案。办理看守所违法违规案件13件,办理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3件,办理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5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专项检察,发现7人违规领取149996.8元,违规发放的养老金已全部追回。
(二)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全年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件,其中,作出不支持申请监督决定1件,作出终结审查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提请抗诉1件,对损害国家利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支持起诉5件。
(三)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共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4件,办结40件。就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存在问题发出类案检察建议共5份(38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为抓手,成功化解叶×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诉执行监督案,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的积极作为。
(四)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追回生态损害赔偿款2001300元。对新兴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损害生态环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违法人追偿造成生态环境损害195.803379万元及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费用25万元,款项均上缴国库。
五、打造阳光检察,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一是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及重要案件办理情况主动向人大作专题报告,得到人大充分肯定。二是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向人大代表汇报(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定期编发《工作简讯》给人大代表和阳光检务联络员,让其及时了解检察工作。
(二)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司法救助等领域案件的公开听证会共8次,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的信任度。
(三)深入传播检察声音。一是开展检察官“五进”、法治进校园、送法下乡、宣传周等活动。二是开展护航青少年、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三是加强信息调研,各类信息调研被各级媒体采用13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576条。四是摄制微视频《检徽下的担当》《检“疫”一线党旗红》《拒毒禁毒 有你有我》和《“典”亮生活》民法典系列小视频,编发普法刊物《新检说法》。五是通过云浮电台电视台、《南方日报?新兴视窗》等宣传我院四大检察工作。
(四)推进检务公开。一是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法律咨询、检务公开、普法宣传等一站式便捷检察服务。二是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32条,重大案件信息35条,法律文书290份;接待辩护律师查阅案卷69次,案件信息查询263次。
2021年检察工作任务
(一)坚定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
(二)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三)创新体制,持续深化司法改革。
(四)从严治检,全力淬炼过硬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