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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
发布时间:2018-05-13 16:17:15.0
来源:新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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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22日在新兴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新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巫永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我县建设禅意生态名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平安新兴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270386,批准逮捕229309,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72393人,提起公233335人,依法向上级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16人,移送其他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39人。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批准逮捕44人,提起公诉1428。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批准逮捕45人,提起公诉66人,查办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5。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提起公诉11人。通过办理陈英军等5人聚众斗殴案,裴铁锦等5人非法经营案,黄华东等6人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案,李金旺等6人开设赌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其中,我院办理的胡华健、湛金许一案是我市首例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的案件。

(二)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917人,不捕34人,提起公诉916人,不诉1人;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法制讲座4次、赠书活动1次,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扎实推进检察官“五进”活动,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7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多人。在村(社区)两委选举中,我院干警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形成合力,使两委选举依法进行。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抓好综治工作联系点古院社区的综治维稳工作,深入东成、稔村等镇开展调研,了解基层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和禁毒工作情况。不断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管3人,发出收监检察建议3份,已采纳并收监执行3人。

(三)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依法处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案件81件。其中,办结控告申诉62件,刑事申诉6件,在办理过程中,通过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办理了两起司法救助案件,共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23000元,使受害人家属得到及时的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就刑事申诉案召开公开答复会,得到申诉人肯定。

二、加强惩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廉洁政治建设

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注重预防,促进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一)强化职务犯罪查办工作。一年来,我院反贪局共立案侦查913人,提起公诉813 人,追赃近50万元查处了一批涉嫌贪污、受贿、单位行贿等案件。特别是查处了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原所长吴金辉利用职权收受贿赂40多万元,将他人在县外的生活垃圾运送到我县进行填埋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该案共立案侦查66人,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反渎局立案侦查了指定管辖的德庆县国土局土地交易所原负责人陈祖芬涉嫌滥用职权造成了国家损失1497.07万元的案件。

(二)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抓好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2。开展职务犯罪分析6次,提出检察建议16份。1月,承办了“禅都禅莲·廉洁新兴”禅廉文化美术邀请展,禅廉结合,以禅促廉。7月,与邮政集团新兴县分公司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内容传递到千家万户。11月,云浮市检察机关预防基层职务犯罪“三个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在我院举行,通过活动,提升全县镇村干部的法制意识。

三、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着力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防止冤假错案。2017年,依法对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8份,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7人,监督撤案55人,纠正漏捕46人,纠正漏罪漏犯17人,提请市院抗诉26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录入“两法衔接”平台备案231件,其中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66人,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全部立案侦查。通过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向公安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9份,努力做到“监督一案,纠正一类”。

(二)着力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执行活动和行政违法的监督,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8件,办结28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份,均得到采纳回复。首次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份,督促行政机关责令违法企业治理整改。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共受理林业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件5件。推进“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推动我院民行工作转型升级。

(三)着力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要求,顺利完成了将监所检察科更改为刑事执行检察科的部署。深入推进羁押期限监督、刑罚交付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联合看守所开展安全防范检查24次,针对监管场所存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17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对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8份,对法院发出财产刑检察建议1份,切实维护刑罚执行领域的公平公正。

四、加强检察工作外部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向县委和人大报告工作、接受审议。一是向县人大和县政府作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专题报告,均得到充分肯定。二是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向人大代表汇报检察工作,去年8月,邀请了新兴籍市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并现场回答代表们提出的问题。三是向人大代表和全县各村委的阳光检务联络员(12个镇196个村委)专门编发《检察工作简报》,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知晓度。

(二)深化“阳光检务”。 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5月,邀请约5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宣传检察工作职能,提高检察机关的影响力。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送法下乡、法律咨询等活动,宣传检察机关职能。

(三)加强检察工作宣传。通过电视台、报刊、“两微一端”等媒体及时发布我院工作动态,总结工作亮点,强化舆论引导,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检察工作在群众中的影响力。2017年,“正义新兴”微博共发布信息73条,“新兴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5条。同时,创新宣传形式,以预防“村官”职务犯罪为主题制作了我院首部微视频《坚守》被市政法委推荐到省政法委参加第二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

(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以及重大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的立案查办情况,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71条、法律文书158份、重要案件信息13条。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职,共接待辩护律师查阅案卷75次,案件信息查询111次。

五、加强检务保障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发展根基

积极争取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经费上充分保障,加大信息装备建设,加快基础建设,确保办公办案正常运转。配置和升级侦查必需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技术器材和办公设备,提升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以保障涉密信息安全为重点,投入建设派驻监所检察室分支网络分级保护项目。建成了档案管理室、电子阅览室、信息化视频会议室,优化了办公办案环境。

六、加强检察队伍素质建设,提高干警执法水平

按照党中央对政法队伍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好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述职述廉、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

(二)加强干警业务建设。先后组织干警到省检察官学院、浙江大学、吉林大学等地学习培训,提升综合素质;与开平市检察院签订了“结对帮扶”协议,加强业务、人才、智力帮扶等方面的帮扶、合作。积极参加“云检大讲坛·检察长论坛”、公诉人辩论赛、观摩庭等活动,切实增强了业务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推进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公正司法。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决纠正“四风”,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廉政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打造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五)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了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的所有司法体制改革内容,制定出台了《新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权划分暂行规定(试行)》;按照业务类别和运作规律组建了18个办案组织,初步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

(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深刻领会改革精神,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序推进,同时抓好队伍思想工作,为整体转隶、工作交接做好前期准备。

各位代表,2017年,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及长期关心检察工作的社会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一些不足:一是检察职能发挥不充分,群众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不够高;二是创先争优意识不够强,检察业务发展不均衡;三是检察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与业务素质还需加强;四是司法改革的一些配套方案还不完善。

 

2018年检察工作任务

 

2018年,我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推进法治建设为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中心,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我们将着力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对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涉毒、涉赌、电信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突出防冤纠错职责,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虚假诉讼、民事行政执行等的监督。完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社区矫正监督。

(四)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努力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内设机构设置、办案组织运行、案件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做好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工作。

(五)完善内外监督机制,构建规范司法新常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执法办案,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推进案件信息公开,扎实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体系。

(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确保转隶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按照上级的部署,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加强协调配合,使反贪、反渎、预防部门的转隶有序衔接,平稳过渡。此外,全面整合改革后我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七)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发挥引领表率作用,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警的司法办案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为民清廉的执法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前行,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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