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对黎某某与苏某某民间借贷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7月9日(周二)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
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申请旁听请于2024年7月8日17时前通过书面申请或电话预约登记。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本院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6-2962628
联系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州大道南56号
特此公告。
新兴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