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新兴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的专业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熟悉电脑操作及办公软件的应用;
(七)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较好;
(八)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3年10月8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出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需出示工作证明),放宽至35周岁(即1988年10月8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录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非编制内人员。薪酬标准按新兴县同级公务员(一级科员)的70%执行(含薪酬、五险一金),并随之动态调整。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统一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的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提示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规格为:jpg/jpeg格式,100KB以下)。
2.初步审核。本次考试将在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自动审核只能对考生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前认真查看岗位条件,慎重报名。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
(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的比例综合统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法律专业优先;如同为法律专业的(或者都不是法律专业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除有特殊规定外,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面试及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应由本人如实填写好报名表,并携带以下材料到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材料和1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满分100分,主要测试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能,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新兴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新兴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考试资格,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从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对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从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体检、考察、政审,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在新兴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新兴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新兴县人民检察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或考生放弃聘用的,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逾期按放弃处理。
九、成绩有效期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在下一次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启动前有效,如我院有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名额空缺的,从本次招聘中未进入体检环节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无异议的,由新兴县人民检察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期限另行规定。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新兴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xxjcy.gov.cn/)是本次招聘考试的官方网站,相关考试信息将通过该网站统一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网站信息。
(五)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6-2961289。咨询时间:逢工作日8:00-11:30,14:30-17:30。报名网站咨询电话:400-838-9296(9:00-17: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新兴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