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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公告】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笔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5 08:46:11.0
来源:信息维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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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新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现将本次招聘考试的笔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3月27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

二、考试形式

本次笔试采取在线“云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独立、安静的环境中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电脑端“智试云”,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下载并登录移动端“智试通”APP,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于2022年32509:0032617:00期间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设备要求

(一)电脑端(用于在线答题)

考生自备带有麦克风、摄像头和储电功能的电脑(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以防考试中途断电),电脑配置要求:

1.操作系统Windows 7、Windows 10(禁止使用双系统、iOS系统);

2.内存4G(含)以上(可用内存至少2G以上);

3.网络可连接互联网(确保网络正常,稳定带宽4M以上,不建议使用手机热点);

4.硬盘:Windows系统所在磁盘剩余空间10G以上(如C盘为系统盘,则至少需要10G可用空间)。软件所在硬盘至少需要20G以上可用空间(如将软件安装到D盘,则D盘至少需要20G可用空间);

5.摄像头:计算机自带摄像头或外接摄像头;

6.麦克风:计算机自带具有收音功能的麦克风或外接麦克风(如需外接麦克风,请将其放置在桌面上,正式考试期间请不要佩戴耳机)。

(二)移动端(用于拍摄佐证视频)

考生自备一台安卓或鸿蒙操作系统的移动设备(手机或平板,安卓系统版本为8.0或以上鸿蒙2.0.0或以上),须带有摄像头、具有录音录像功能、可用存储内存至少在6G以上,且有能满足连续录像三个小时的电量。由于移动设备参数标准繁多,考生必须下载测试以确保移动端软件能够正常使用。

五、考生端安装及调试

请考生在202232310:0020223月2617:00期间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用电脑登录智试云在线考试平台(网址:https://manager.zgrsw.cn/download.html#/download)下载并安装考生端,可同时进行自助模拟考试。

为保障考试能够顺利进行,下载安装考生端前,请先卸载360安全卫士、360杀毒、2345安全卫士、金山毒霸、腾讯电脑管家、McAfee、鲁大师等所有可能会影响考试作答或与系统软件无法兼容的杀毒工具。在考试结束前切勿重新安装杀毒软件、自动更新系统或重装系统。

需要考生特别注意事项

(一)考生端由电脑端“智试云”及移动端“智试通”两部分构成,考生必须同时下载两个客户端,考生在下载时须仔细阅读说明书中的每个操作文件,按照操作手册中的指导正确安装、测试。

(二)为保障考试能够顺利进行,请考生务必下载安装考生端参加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下载安装后请检查考试软件是否被电脑安全软件拦截。

(三)下载电脑端“智试云”安装包后,请及时安装、测试;确保考试设备软硬件正常且顺利上传考试数据。

六、考前要求

正式开始考试前,请考生将设备及网络调试到最佳状态。考试过程中由于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等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考生必须全程关闭QQ、微信、钉钉、内网通等所有通讯工具,关闭远程工具,关闭电脑系统自动更新。不按此操作导致考试过程中出现故障而影响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考生所在的考环境应为光线充足、封闭、无其他人、无外界干扰的安静场所,场所内不能放置任何书籍及影像资料等,考生不得在网吧、茶馆、图书馆等公共区域参加考试。

考生应参照说明书中《智考云在线考试规范》的要求,调整好摄像头拍摄角度和身体坐姿,确保上半身能够在电脑端的摄像范围中,拍摄角度应避免逆光

考生不得使用滤镜等可能导致本人严重失真的设备上半身不得有饰品,上衣不带纽扣,不得遮挡面部(不得戴口罩),不得戴耳机。

考生登录系统前,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请勿调至飞行模式),将手机微信、QQ等通讯软件退出登录,关闭所有可能会占用摄像头的APP,确保手机联网。考试全程未经许可,不得接触和使用手机。凡发现未经许可接触和使用通讯工具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生端登录采用身份证、人脸双重识别,考试全程请确保为考生本人,如发现替考、作弊等违纪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七、模拟考试

自助模拟考试(要求所有考生全部参加)。

自助模拟时间安排:2022年3233月26日,每天10:00-22:00。自助模拟期间考生每天可参加一次测试,请考生自行安排时间参加测试。

注意事项:

(一)考生下载安装“智试云”在线考试系统考生端后,依次登录移动端“智试通”和电脑端“智试云”参加模拟考试。系统采用身份证、人脸双重识别,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错身份证、姓名等信息导致无法进行模拟考试,请及时联系客服修改,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模拟考试的主要目的是让考生提前熟悉系统登录、试题呈现与作答、录音录像、移动端佐证视频拍摄与上传等全流程操作,具体的试题信息和要求以正式考试的为准。

(三)若在模拟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登录、面部识别障碍、无法作答等问题,或因电脑故障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电脑的,请及时拨打技术服务热线:400-808-3202(9:00—12:00,13:00—17:00)或关注“智试云”公众号,在线提交问题描述。

(四)如考生没有完整参与整个模拟考试过程,导致考试当天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八、正式考试

考试安排

正式考试时间2022327日,09:3011:30请各位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登录时间

待考时间

开考时间

截止进入

考试时间

9:00

9:20-9:30

9:30

10:00

9:30-11:30

 

(二)考试要求

    1.请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依次登录移动端“智试通”、电脑端“智试云”,并按规定时间进入考试页面。因个人原因延迟进入考试系统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在开考30分钟后,仍未进入考试页面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可自行准备一支笔和一张空白纸作为草稿纸,考试全程不得使用计算器。

3.进入考试页面前,考生需要先登录移动端“智试通”,用前置摄像头360度环绕拍摄考试环境,随后将移动设备固定在能够拍摄到考生桌面、考生电脑桌面、周围环境及考生行为的位置上继续拍摄。

4.电脑端和移动端摄像头全程开启拍摄考试过程。移动端拍摄的视频通过“智试通”自动上传,并在考试结束60分钟内确认全部视频上传完成,如提示上传失败,请选择重新上传,请考生务必确认佐证视频全部上传成功。若未能自动上传成功,请考生务必主动联系技术人员处理。如出现视频拍摄角度不符合要求、无故中断视频录制等情况,都将影响成绩的有效性,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5.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系统故障等需要协助处理的问题,请考生使用考试界面下方的“求助”功能。

6.若考生拍摄佐证视频所使用的移动设备为手机,则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接听完技术电话后,务必将手机放回原录制位置,继续拍摄佐证视频,以确保佐证视频的有效性。

7.考试过程中,在线考试系统会全程对考生的行为进行监控,因此考生本人务必始终在监控视频范围内。同时考生所处考试场所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

8.考试系统后台实时监控,全程录屏、录像,请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在考试期间禁止使用快捷键切屏、截屏,因此导致系统卡顿、退出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不允许多屏登录,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

9.考试过程中,考生若有疑似违纪行为,系统将自动记录,考试结束后由考务工作小组根据记录视频、电脑截屏、作答数据、监考员记录、系统日志等多种方式进行判断,其结果实属违纪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10.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电脑断电的情形,可在解决问题之后,在考试时间内重新登录系统参加考试,但不延长考试时间。需要特别注意:电脑断电期间请确保移动端“智试通”全程录制考试过程。

11.考试结束时,系统将提示交卷,对于超时仍未交卷的考生,系统将进行强制交卷处理。在提交试卷后,请考生耐心等待数据上传,直至显示“交卷完成”。若上传失败,请及时拨打技术服务热线:400-808-3202(9:00—12:00,13:00—17:00)。

12.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公布前请勿卸载或删除“智试云”和“智试通”软件及相应的安装文件。

13.考生若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交卷,将不能正确记录相关信息,后果由考生承担。

九、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询成绩。

十、纪律要求

(一)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二)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准时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需严格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如有替考、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咨询电话

技术服务热线:400-808-3202

咨询时间:3月23日3月26日,9:00—12:00,13:30—18:00(节假日除外)。

 

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

为规范本次在线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考生和本次考试相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相关要求如下:

第一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所处考试环境同时出现其他人的;

(二)使用快捷键切屏、截屏退出考试系统或多屏登录考试端的;

(三)离开座位、离开监控视频范围、遮挡摄像头的;

(四)有进食、进水、上卫生间行为的;

(五)有对外传递物品行为的;

(六)佩戴耳机的;

(七)未经允许强行退出考试软件的;

(八)其他应当视为本场考试违纪的行为。

第二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被替代参加考试的;

(二)非考生本人登录考试系统参加考试,或更换作答人员的;

(三)浏览网页、在线查询、翻阅电脑和手机存储资料,查看电子影像资料的;

(四)翻阅书籍、文件、纸质资料的;

(五)未经许可接触和使用通讯工具如手机、蓝牙设备等,使用各类聊天软件或远程工具的;

(六)其他应当视为本场考试作弊的行为。

第三条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作弊行为:

(一)拍摄、抄录、传播试题内容的;

(二)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四)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五)考生的不当行为导致试题泄露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六)经后台监考发现,确认考生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

(七)若发现考生有疑似违纪、舞弊等行为,考试结束后由考务人员根据考试数据、监考记录、系统日志等多种方式进行判断,其结果实属违纪、舞弊的;

(八)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四条 考生有第一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本场考试成绩。

第五条 考生有第二条、第三条所列考试舞弊行为之一的,取消本场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 如考生因电脑设备问题、网络问题、考生个人行为等问题,导致电脑端和移动端考试视频数据缺失,而影响考务人员判断本场考试有效性的,取消本场考试成绩。

第七条 考试过程中,未按要求录制真实、有效的移动端佐证视频,影响考务人员判断考生行为的,取消本场考试成绩。

第八条 考试过程中,因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等问题,导致笔试作答数据无法正常提交,应在笔试结束后30分钟内联系技术服务热线,否则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第九条 考试过程中,因设备硬件故障、系统更新、断电断网等问题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考试时间不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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