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负责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督、法律文书监督、案件信息公开、律师接待。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本院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负责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收集管理图书资料,宣传、报道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联系人民监督员;负责检察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监测工作。
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梁必灿、曾敏婷
对外办公电话:0766-2961608、0766-2961309(12309检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