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县人民检察院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院机关党的建设;负责组织人事、工资福利、绩效考核、人员培训、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办理检察官等级晋升和司法警察的警衔报批;承办或推荐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对县人民检察院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的督察;承担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相关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